库尔勒绝缘橡胶板
加油站散装柴油的管理规定?
以库尔勒市为例,《关于规范散装汽(柴)油销售的通告》中规定:
一、加油站(点)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辆加注汽油、柴油、润滑油的专门场所,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(柴)油。
二、单位、个人因正常生产、生活或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要购买散装汽(柴)油的,村(社区)应对购买单位、个人购买汽(柴)油的用途和用量进行核实后开具购买证明,公安派出所根据村(社区)开具的购买证明,对购买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开具购买证明。
进行购买时,购买人应出示村(社区)、派出所单位证明和本人***(驾驶证、工作证)等有效证件,村(社区)、派出所单位开具的证明限三日使用有效,购买人持证明须到就近加油站购买,不可在其它加油站(点)购买。
三、各加油站(点)应认真查验和登记散装汽(柴)油购买人姓名、居民***号码、住址、单位、购买数量、用途等,由购买人在登记簿上签名
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、柴油购销安全管理,从源头消除各类风险隐患,严密防范不法分子购买散装汽油、柴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,依据辽宁省公安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、柴油购销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要求,现就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、柴油购销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单位确需购买散装汽油、柴油的,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(注明用途、数量)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本人***件,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,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。
二、个人需要购买散装汽油、柴油的,购买人需提供本人***件到加油站购买,并认真
履行实名登记义务。
三、对购买散装汽油、柴油的,加油站要认真核实购油人有效***件,确保人证一致,详细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以及购买散装汽油、柴油数量和用途,留存购买人影像图片资料,并通过实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推送实名登记的信息,同时指定专用加油机加注散装汽油、柴油,全面实行散装汽油、柴油加注全程监控,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。公安机关对加油站不按规定落实散装汽油、柴油实名登记制度的违法行为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四、严禁加油站直接用枪向绝缘性容器内加注油品。
五、严禁加油站及油品批发企业向非法经营、存储、运输汽油、柴油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汽油、柴油。
六、公安机关对非法围堵加油站、阻扰加油站正常工作的,依法予以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七、严禁非法经营汽油、柴油,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ndsdw.com/post/7728.html发布于 04-21